第一章 婚姻家庭法律制度概述 第一节 婚姻家庭制度一、婚姻家庭的概念(一)婚姻家庭的一般概念1、婚姻:是为当时社会制度所确认的,男女两性互为配偶的结合。 1) 婚姻是男女两性的结合 2) 男女两性的结合须为当时社会制度所确认 3) 婚姻是双方具有夫妻身份的结合2、家庭:是以婚姻、血缘关系和共同经济为纽带而组成的亲属团体。(二)婚姻家庭的法律概念1、婚姻:是男女双方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以夫妻的权利义务为内容的合法结合2、家庭:是共同生活的,其成员间互享法定权利、互负法定义务的亲属团体。二、婚姻家庭的历史类型(一)群婚制1、血缘群婚制:低级形式。它排除了不同辈分男女之间的两性关系。2、亚血缘群婚制(普那路亚群婚制):高级形式。它将同胞兄弟姐妹间的两性关系排除在外。群婚制是婚姻家庭制度产生的标志。(二)对偶婚制 有固定的主夫或主妻。(三)一夫一妻制三、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一)自然属性1、生理学特征 男女两性的生理差别和人类的性本能,构成婚姻中男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