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采购与管理规定一、目的为推动公司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加强成本管控和流程管理,着力建设节约型企业,公司运营发展所需的各类物资实行“预算经费、定额到人、内部调剂(公司/部门内);分头申报、集中采购、采管分离;集约管理、过程管控、集中核算”原则管理(车辆备用零配件、办公家具、办公设备、以及车辆、燃油等大宗物资不列入办公用品定额范围)。各类物资申报、采购、入库(验收)、出库(领用)、盘点、资产登记与使用管理都要建立并不断完善管理流程,加强日常管控与监督,确保公司各类物资正常供应,特制定本规定。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海南金鹰安保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金鹰集团”)的物资申购与审批、物资采购、物资验收、出入库、资产登记与费用报销、以及物资的盘点管理等。三、释义物资:物资分类为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保洁(劳保)用品、安保用品、服装、维修用品及大宗物资等。1、办公用品类:如: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印刷品、办公耗材、办公设备、文具用品、文件柜等办公类用品。2、保洁(劳保)用品:如:漂白水、手套、雨衣、清洗剂、杀虫剂、纸巾、拖把、扫帚等。3、安保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