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管道全面检验细则1目的为了保证公用管道的定期检验质量,规范公用管道检验工作,确保在公用管道的安全运行,保障公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检验细则(以下简称细则)。2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所规定的公用管道(以下简称管道)的全面检验。3检验依据3.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第549号令。3.2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劳部发(1996)140号。3.3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3.4城镇燃气输配气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2005。3.5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TSG D7004-2010。 3.6城镇燃气管道和热力管道的相关设计、制造、安装安全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4管道检验检测人员职责(1)努力学习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的有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严格执行质量体系文件,熟悉检验、检测方法、项目、程序与重点,对自己的检验检测工作质量负责。(2)在所长领导下受室主任直接指挥,对他们负责并报告工作情况。在技术质量方面,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