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档案管理【 第 8章 】第八章 档案实体管理档案实体管理包括收集、整理、鉴定和保管四环节。本章对这些环节的工作内容与方法进行全面阐释,学习本章要掌握这些环节之间的相互关系。第八章 档案实体管理 第一节 档案实体管理诸环节的相互关系 第二节 档案的收集 第三节 档案的整理 第四节 档案的鉴定 第五节 档案的保管第一节 档案实体管理诸环节的相互关系l 一、收集、整理、鉴定三环节的分工与融合l (一)三环节的形成与分工 1.档案的收集工作 2.档案的整理工作 3.档案的鉴定工作第一节 档案实体管理诸环节的相互关系 (二)三环节的融合 1.收集工作是档案管理工作的实际起点,其任务是把应归档文件集中到档
2、案机构来。 2.整理工作是档案实体管理工作的核心部分,其任务是建立档案实体管理秩序,使档案实体有序化、条理化。 3.鉴定工作是对档案保存价值的鉴别判定,其任务是决定档案的存毁,确定档案的保管期限。第二节 档案的收集一、内部档案机构的收集工作(一)归档制度与归档工作归档,是指各单位的文书部门和业务部门将办理完毕且有保存价值的文件,经系统整理交给本单位档案机构保存的过程 ,这也是内部档案机构的收集工作。归档工作要符合以下要求:1.应建立文件材料归档制度,明确归档范围、时间和要求,保证归档文件材料完整、准确、系统。2.归档工作应纳入本单位各项工作计划,纳入领导工作议程,纳入有关人员岗位责任制。 3.
3、各单位应建立文件材料归档责任追究制度。 (二)归档制度的内容1.文件 归 档范 围2.文件 归 档 时间3.文件 归 档要求 4.文件 归 档手 续二、档案的移交 根据 档案馆工作通则 等文件的规定,档案馆接收现行机关档案有如下要求: ( 1)进馆档案应根据全宗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整理,保持本机关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 2)进馆档案必须是经过鉴定的、具有长远保存价值的档案。 ( 3)与立档单位有关的资料和全宗有关的检索工具,应随同档案一起移交,如立档单位的组织沿革、全宗介绍、案卷目录等。 ( 4)移交档案时,必须根据移交目录,移交机关同档案馆一起清点核对,并在交接文据上签字盖章,以便明确交接双方的责任,保证档案齐全完整。档案的移交期限 根据 档案法 有关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定期向有关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 属于中央级和省级、设区的市级国家档案馆接收范围的档案,立档单位应当自档案形成之日起满 20年即向有关的国家档案馆移交;属于县级国家档案馆接收范围的档案,立档单位应当自档案形成之日起满 10年即向有关的县级国家档案馆移交。 三、档案的接收与征集 除了现行机关移交档案,档案馆还有以下的馆藏来源。 1.撤销机关档案 2.散失历史档案 3.档案馆之间交接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