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语文课程的性质、内容、目标 一、认为语文课具有工具性。蔡元培认为:国文是一种“利器”。1915年,姚铭思指出:国文作法教科之性质,发表的教科也,技能的教科也。1935年,叶圣陶首次明确指出:“教科书,工具也。工具自当期其尽善,其为用,在授与真实之经验,以其贯彻宗旨耳。” 二、认为语文课具有工具性与思想性。 1954年,教育部组织人员编写初级中学汉语教学大纲(草案)初级中学文学教学大纲(草案),高级中学文学教学大纲(草案)分别于1955年、1956年公布。大纲规定:汉语是一种重要的有力的工具。文学也是对年青一代进行社会主义教育的有力工具。” 1955年,叶圣陶指出:“课本只能当工具看,当手段看。通过这些工具和手段,使包含在里头的种种东西在学生的思想、意识、行动、工作方面起积极作用,这才是目的。”80年代后,“工具性”实际上是说语文教育的实用性。“思想性”是受文革的影响,认为语文课还好承担思想教育的任务。 三、认为语文课具有工具性和人文性。 1996年,国家教委颁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