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社团考核评比处罚办法为加强院属及各系直属学生社团的科学管理,保障学院社团活动规范有序的开展,落实高校开展社团工作宗旨,进一步完善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制度建设,我们在结合学院几年来学生社团工作的经验,经过学社联干部充分细致的考虑,特制定了社团工作考核制度、社团评比和处罚办法。说明:1、 考核方式:由学生社团联合会督察办参照考核细则每月根据各院系属协会工作开展的情况进行横向比较,每月评比情况写入当期团委简报,且根据考核情况评出当月的星级协会。2、 考核内容:社团建设考核,社团管理考核,社团活动考核。2、评比办法:由学生社团联合会督察办参照考核细则对社团的工作进行综合评比,评比结果作为社团学期评优的主要依据。3、处罚办法:由学生社团联合会督察办根据考核情况并对照处罚办法上的处罚条例进行相应的处罚(报主席团审核、院团委审批)。4、激励评选:每学年在全校范围内评选出不超15%的工作开展优异的先进单位,并授予其“湖南机电职院大学生明星协会”荣誉称号;各实施细则见附件:考 核 细 则(一) 社团建设考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