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县农资经营户中推行“农资市场监管责任制”的通知各农资经营户:农资作为农业生产的重要投入品,对农业丰产丰收发挥着重要作用。为维护农业生产安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鄢陵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将于2011年8月1日起,在全县农资经营户中推行“农资市场监管责任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实施“农资市场监管责任制”的目的和意义实施“农资市场监管责任制”的主要目的是:提高农资经营者行业自律意识,促进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完善农资商品准入制度,有效杜绝假冒伪劣农资流入市场,确保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安全;规范农资经营行为,切实降低农资经营风险;促进农资监管长效机制建设,达到“来源可溯、去向可查、质量可控”的全程监管目标。实施“农资市场监管责任制”的意义在于:改善农资消费环境,促进农资市场健康发展;保护农民消费者权益,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推动“平安鄢陵”建设,促进社会和谐。二、“农资市场监管责任制”的主要内容及实施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