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科技大学“第二课堂学分”评定和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积极探索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新形式、新途径,进一步强化学生的专业知识和与之相匹配的综合素质与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我校学分制改革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第二课堂学分是在课堂教学以外的时间,学生在教师指导下所进行的旨在加深基础知识,拓宽知识领域,发展科技、文体、艺术等方面的兴趣和才能,培养创新精神、实践能力,提高思想品德和综合素质的实践创新活动,经相关部门评审认定后授予相应学分。第二章第二课堂学分认定范围及认定办法第三条学生可通过参加各类学术科技活动、学生社团活动、文体活动、投身社会实践及公益工作等获得第二课堂学分。本科学生在校期间除修读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内学分外,必须取得至少3个第二课堂学分方能毕业。第四条各类可认定第二课堂学分的项目包括:1、学院举办的各类学术、科技活动(由国际、国家、省、学校举办的学术、科技竞赛、学科竞赛、科研成果等获奖按照武汉科技大学“创新学分”评定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认定创新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