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宝安“一把手”监督问题及对策专业:行政管理 姓名:林彩蕾 学号:448“一把手”,泛指一个地区、一个单位或部门、一个班子处于核心地位,起着关键作用的主要负责人。本文讲的“一把手”监督问题,主要指我区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各部门和科、室正职及其各受权主理某事项的人员,包括各基层七所八站主要负责人。总的来说,我区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班子中的一把手是好的或比较好的。但近年来,各级党政机关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或“一把手”违法违纪现象引人瞩目。因此,研究对“一把手”的监督问题,对于加强班子建设,防范腐败现象,提高领导干部的纯洁性和战斗力具有积极的意义。一、监督中存在的问题据中纪委公布的有关数字统计,“一把手”在领导干部违法犯罪案件中已占三分之一以上,而且有逐年递增的趋势。各领域、各行业事业成败都与“一把手”或称之为班长的主要负责人有着重大关系。如原宝安委书记虞德海,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受他人款、物共计人民币150多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另有500万港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原宝安龙华街道办城市建设管理监察队队长张某和队员魏某沆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