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马店医院卫生院2011年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卫生监督协管的主要职能是在辖区内开展职业卫生、公共场所卫生、二次供水单位及医疗机构日常卫生监督工作,对行政相对人可提出具体整改意见,但不行使行政处罚权。业务上接受区(县)卫生监督所的指导和管理,并及时向其反馈各种卫生监督信息。一、卫生监督中队职责1.及时掌握协管范围内职业卫生、公共场所卫生、二次供水单位及医疗机构的基本情况,建立底册和管理档案,做到一户一档。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指导行政相对人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培训;督促从业人员进行预防性体检,办理“健康合格证明”。同时,负责开展村卫生室卫生监督信息员的培训工作。3.实施日常性卫生检查,督促行政相对人按照卫生法律法规进行执业活动,并制作检查笔录。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其整改。4.对拒不整改的或违法情节较重的行政相对人,应及时上报寿光市卫生监督大队,交由卫生监督人员依法处理,卫生监督协管人员要积极予以配合。5.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所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