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则编者按:2009年8月31日,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了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则(TSG Q5001-2009)。此规则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明确规定了起重机械的使用安全管理、使用登记和变更以及日常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方面的要求,以规范起重机械使用环节的管理工作。现将该规则的部分内容刊登如下,供读者学习参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起重机械的使用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范围内起重机械的使用管理。 第三条 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则的要求,确保起重机械安全使用。 第四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全国起重机械使用的安全监察工作,县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起重机械使用的安全监察工作。 第二章 使用安全管理 第五条 使用单位应该根据起重机械的用途、使用频率、载荷状态和工作环境,选择适应使用条件要求的相应品种(型式)的起重机。如果选型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