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增值税和消费税进出口税收管理科2012年 8月出口货物劳务新 政策解读外贸企业一、出口货物劳务新政策概况一、出口货物劳务新政策概况39号文24号公告外管局 1号公告全面清理和规范出口退税政策,进一步明确了出口退税货物的条件、范围、计税依据、退税率、申报时限、申报资料和要求等内容。自改革之日起在全国实施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取消出口收汇核销单,企业不再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今年 7月 1日起实施今年 8月 1日起实施340号文一是将部分出口货物由征税调整为免税。自 2004年以来,对一些未按规定申报办理退税的出口货物,按规定不予退税,须按内销征税,主要包括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退税和虽已
2、申报退税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补齐有关凭证的货物等。此次将不予退税并按内销征税的规定调整为免税。二是增加出口货物免税管理的内容。规定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应在免税业务发生的次月办理免税申报手续。三是放宽企业申报退税的期限。原规定外贸企业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 90天后第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申报退税,否则不予退税,现修改为当年出口的货物须在出口的次月至次年 4月的各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申报退税。一、出口货物劳务新政策概况根据 39号文、 24号公告、外管局 1号公告以及 340号文,相关出口退税政策相比以前有了较大调整,涉及到我市外贸企业常见的业务调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四是简化单证
3、备案种类,缩小需要进行单证备案的业务范围,对未按规定保存或提供备案单证的情形从宽处理。五是增加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为外贸企业退税凭证。外贸企业进口的货物,若需要出口的,可凭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申报出口退税。一、出口货物劳务新政策概况六是明确材料成本 80%以上为黄金等高价值原料出口货物的出口税收政策。 针对以出口银触点开关、黄金耳机等骗税严重的情况,通知和公告明确规定,出口货物,如果材料成本 80%以上为黄金、铂金、银、钻石、宝石、翡翠和珍珠等高价值原料的,执行原料的出口税收政策,即免税,或征税,或按低退税率退税。七是取消出口收汇核销单,自外汇管理制度改革之日起企业不再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审核时无须对审核销单信息。一、出口货物劳务新政策概况39号文、 24号公告、外管局 1号公告以及 340号文废止或部分废止了 224份以前的文件39号文、 24号公告对部分问题未明确,或未整合部分文件(一)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二)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变更(三)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注销资格认定(四)违章处理(一 )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1、业务概述出口企业应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或签订首份委托出口协议之日起 30日内 ,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 。其他单位应在发生出口货物劳务业务之前,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