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牢法治意识 实现安全发展刑法修正案(十一)解读主要内容主要内容u 一、安全生产刑事犯罪罪名有哪些?u 二、谁可能涉及安全生产刑事犯罪?u 三、刑法修正案(十一)解读(重大意义、修订内容及条文解析)u 四、严重后果、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及典型判例一、安全生产刑事犯罪罪名 一、安全生产刑事犯罪罪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物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 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安全生产现实危险犯罪 第一百三十五条: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 第一百三十六条:危险物品肇事罪 第一百三十七条: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第一百三十八条: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 第一百三十九条:消防责任事故罪;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 第二百二十九条: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刑法修正案(十一)法条新旧对比.docx二、谁可能涉及安全生产刑事犯罪? 二、谁可能涉及安全生产刑事犯罪?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 最 高 人 民 检 察 院 关 于 办 理 危害 生 产 安 全 刑 事 案 件 适 用 法 律 若 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