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党政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和江苏省高等学校院(系)党组织工作暂行规定精神,充分发挥产业党政领导班子的作用,认真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促进产业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议事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保证产业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参照学院系(部)党政领导班子议事规则,结合产业实际,特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三服务、两育人”为宗旨,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贯彻落实院党委和院行政的各项决定和决议,合理分工,明确职责,密切合作,互相支持,共同对产业工作负责,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监督保障作用和行政领导在依法行政中的指挥作用。第三条. 产业实行党政领导共同负责制,制定并执行产业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党支部书记、处长、党支部委员为党政联席会议成员。必要时邀请产业所属各单位正职、产业工会主席及相关人员列席。党政联席会议主要讨论决定科研、产业经营管理和发展等方面的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