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有关问题的补充说明一、职称评审政策补充说明(一)关于不具备国民教育本科学历人员申报副高级职称问题按照原省人事厅陕人发200371号文件规定,“对不具备国民教育本科学历申报副高级职称的,须任中级专业技术职称5年以上(含5年),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取得国家认可的后取本科学历,且从事本专业满15年;大专学校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含20年),后取大专学历并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5年以上(含25年)。”(二)职称外语免试条件根据原省人事厅关于转发落实国家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陕人发200752号)和关于职称外语免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陕人发2007121号)文件精神,申报技工院校教师高级职称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免外语考试:1.国家及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新世纪百千万国家级人选、陕西省“三五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2.晋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在评审副高级职称时参加过国家职称外语A级考试成绩合格的;3.年满50周岁,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