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扎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试行)为贯彻落实青海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青人事管字2007371号),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黄南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一、实施范围1、本实施方案适用于我县列入事业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由财政全额拨款、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2、事业单位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3、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已经由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适用本实施方案。二、岗位类别设置4、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5、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具体控制标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