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建设项目用地压覆矿产资源工程建设项目用地压覆矿产资源调查评估报告编写调查评估报告编写一、开展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工作的重要性及依据二、如何做好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工作 三、压覆评估报告编写要求四、压覆评估报告编写提纲一、 开展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工作的重要性及依据n (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1、我国人口众多,资源相对不足,随着我省城市、我国人口众多,资源相对不足,随着我省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高峰期的到来化进程的加快、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高峰期的到来以及城镇规划区的增多,建设项目用地压覆矿产资以及城镇规划区的增多,建设项目用地压覆矿产资源的现象呈逐年增加的趋势。在这样的基本国情下
2、源的现象呈逐年增加的趋势。在这样的基本国情下,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做到既保护好矿产资源,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做到既保护好矿产资源,又不影响国家和地方的经济建设,成为国土资源,又不影响国家和地方的经济建设,成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急需解决的紧迫课题。主管部门急需解决的紧迫课题。2、国土资源在保障发展中具有基础性作用,是经济社会发展最基本的生产要素,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本源。国土资源要做到既保障发展、又保护资源,就必须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按照 “ 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服务社会 ” 的总体思路 ,正确履行国土资源管理职能 ,为经济社会发展用地提供有效保障。3、国土资源部领导高度重视: 2007
3、年 10月 10日,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汪民在全国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会暨矿山储量动态监管现场会上要求,完善制度,实现矿产储量管理工作规范化。关于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强调要尽快出台 压覆矿产资源管理办法 ,明确审批原则、标准和程序,规范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工作。要抓紧研究制定压覆矿产资源估算技术标准。4、 我省是矿产资源大省,矿产资源十分丰富,且分布广泛。建设项目用地压覆矿产资源可能性大。国家对矿产资源储量实行统一的登记统计管理制度。建设项目压覆的矿产资源储量经过登记后,采矿登记管理机关不受理采矿者对该矿产资源储量的开采登记申请。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同时国家要掌握压覆的矿产资源的种类、数量、质
4、量等信息,便于储量的管理。5、压覆评估是一项新的、为保护矿产资源而设立的地质勘查工作。是项目选址的重要依据。是项目立项、用地预审的必备要件。同时也是维护矿业权人利益的依据。(二)压覆评估工作的法律政策法规依据1、 矿产资源法 第三十三条 : “ 在建设铁路、工厂、水库、输油管道、输电线路和各种大型建筑物或者建筑群之前,建设单位必须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了解拟建工程所在地区的矿产资源分布和开采情况。非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批准,不得压覆重要矿床。 ” 2、 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第三十五条 :建设单位在建设铁路、公路、工厂、水库、输油管道、输电线路和各种大型建筑物前,必须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了解拟建工程所在地区的矿产资源分布情况,并在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报请审批时附具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的证明。在上述建设项目与重要矿床的开采发生矛盾时,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经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后,报国务院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决定。3、 云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第三十三条第三款:建设项目压覆矿产储量的,应按建设项目管理权限,向同级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