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业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专题分析赵小刚南京大学商学院兼职硕士生导师中瑞岳华税务师事务所江苏分所所长1提纲n 一、建筑业 “营改增 ” 背景n 二、增值税与营业税的区别n 三、建筑业 “营改增 ”后税负变化分析 n 四、住建部专家的意见和建议 n 五、 “营改增 ”对建筑业的影响n 六、建筑业 “营改增 ”准备工作建议2一、建筑业 “营改增 ” 背景n 在我国现行税制结构中,增值税和营业税是最为重要的两个流转税税种,二者分立并行。n 按照 “十二五规划 ” ,到 “十二五 ”末(即 2015年底)完成重要税改项目 增值税 “扩围 ”。即 “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相应调减营业税等税收”,实务中
2、简称 “营改增 ”。3n “营改增 ”目的:解决服务业和制造业税制不统一问题,将 生产性服务业 从传统的大服务业中剥离,融入增值税中,打通增值税抵扣链条,取消重复征税,使财税制度更加符合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4营改增时间进程n 2011年 11月 16日,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 报经国务院同意 ,财税部门下发财税 2011110号 关于印发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 的通知 。5n 财税 2011110号文中明确改革试点的主要税制安排。在计税方式中明确提出,交通运输业、 建筑业 、邮电通信业、现代服务业、文化体育业、销售不动产和转让无形资产, 原则上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 6n 同日,即
3、2011年 11月 16日,财税部门下发财税 2011111号文,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n 试点行业:n 1个行业:交通运输业n 6个现代服务业: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7“1+6营改增 ”地区试点日期:n 2012年 1月 1日 上海n 2012年 9月 1日 北京n 2012年 10月 1日 江苏、安徽n 2012年 11月 1日 福建、广东n 2012年 12月 1日 天津、浙江、湖北8n 2012年 10月 18日,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举行的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座谈会上表示,要抓紧制定扩大改革试点的具体方案,有序扩大试点范围,适时将邮电通信、铁路运输、 建筑安装等行业纳入改革试点 。根据国家和地方财力可能,逐步将营改增扩大到全国。 9n 2013年 4月 10日 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再次指出,要积极推进重要领 域 改革,力争有实质性进展,财税改革要拿出方案,循序推进。n 此次会议明确, 2013年 8月 1日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在全国推开。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