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10年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考试工作方案发布日期:2010-04-28福建省2010年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考试工作方案 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部2006年第9号令),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考试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实施。现结合我省实际,对2010年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考试提出如下方案:一、报考范围和条件报考人员的户籍地或者暂住地必须为福建省,并符合拟报考的相应类别教练员的有关条件。(一)理论教练员应当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学历)或者汽车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两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初次取得驾驶证时间在2008年5月1日前),熟练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理论、机动车构造、交通安全心理学、常用伤员急救等安全驾驶知识,了解车辆环保和节约能源的有关知识,了解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基本教学知识,具备编写教案、规范讲解的授课能力。(二)驾驶操作教练员应当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或者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