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筹回归之法律实务分析随着境内资本市场的活跃以及境内上市公司市盈率远高于境外上市公司,越来越多的原本搭好红筹架构拟在境外上市的公司都转而寻求回到A股上市,这就涉及到了一个外商投资企业返程投资回归在A股上市的问题(下称“返程投资回归”)。本文将根据证监会对返程投资回归的基本政策以及从实际操作的案例出发,对该问题进行初步探讨。一、返程投资回归的概念及相关背景介绍返程投资近年来被广泛应用,其最早的明确定义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75号文”)。75号文规定,特殊目的公司是指境内居民法人或境内居民自然人以其持有的境内企业资产或权益在境外进行股权融资(包括可转换债融资)为目的而直接设立或间接控制的境外企业。返程投资,是指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对境内开展的直接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购买或置换境内企业中方股权、在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及通过该企业购买或协议控制境内资产、协议购买境内资产及以该项资产投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向境内企业增资。从返程投资的定义可以看到,返程投资的主体是境内居民法人或境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