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登记制度试行办法.doc

上传人:晟*** 文档编号:14185781 上传时间:2022-09-24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26.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登记制度试行办法.doc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登记制度试行办法.doc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登记制度试行办法.doc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登记制度试行办法.doc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登记制度试行办法.doc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登记制度试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建立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制度,保障中小学教师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逐步规范化,根据自治区教育厅、人事厅关于印发全面开展我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师范1998256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是实行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登记制度的主管部门,地(市)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分别负责高中和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验证及学分审核工作。各级教师进修院校和教师培训机构负责集中培训部分学分的登记。教师任职学校负责登记本校教师参加继续教育自学部分的学分。 第三条 继续教育登记的对象是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全体学历合格的在职教师。 第四条 继续教育登记的内容为登记对象参加继续教育活动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活动项目、活动时间和取得的学分等。第五条 继续教育登记的范围 根据我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要求,教师每年必须参加继续教育活动,继续教育活动一般包括集中培训和自学两大部分,下列的继续教育活动可列入登记范围: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档资料库 > 公文范文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