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全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报考条件(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1、取得本专业(指公用设备专业工程中的暖通空调、动力、给水排水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2、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3、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二)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1、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2、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3、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4、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