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填报说明1.统计范围是辖区内全部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和重点企业集团填报,其中产品产量根据规模以上工业主要产品产量目录中列出的产品填报。2.本表由各省辖市统计局报送分企业数据。3.本表报送时间为月后4日12时前,重点企业集团为月后5日前,节假日顺延。报送方式为电子邮件或联网直报。4.若本企业从上年同期以来有多个新投产项目,则按本表附报资料的内容逐一列出。5.本年或去年新建企业:指本年或去年由基建完成的新建投产的企业,不包括“重新登记注册、合并、拆分、改制、搬迁或扩建等”新生成的企业,是填“1”,否填“0”。填“1”的企业必须同时填报正式投产时间年月。正式投产时间是指该企业完成了基建过程,转为工业企业并开始正式投入工业生产的时间。6.审核关系:(1)工业总产值(02)其中:新产品产值(03)(2)工业总产值(02)其中:上年同期以来新投产企业和项目总产值(07)(3)工业销售产值(04)其中:出口交货值(05)(4)销售工业产值(04)其中:对居民和社会集团的零售(06)(5)工业总产值(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