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对全省水土流失动态进行监测、预报,省人民政府定期将监测、预报情况予以公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执法【法规标题】河北省邢台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实施办法【颁布单位】河北省邢台市人民政府【发文字号】邢台市人民政府令(2010)第4号【颁布时间】2010-6-29【实施时间】2010-9-1【正文】邢台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实施办法邢台市人民政府令2010第4号邢台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实施办法已经2010年6月25日市政府第二十九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市长 刘大群2010年6月29日邢台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实施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舒适、优美、和谐的城市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对外开放和社会进步,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根据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市区内的城市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