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法与财产继承法第一节 婚姻家庭法一、婚姻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一)婚姻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1婚姻法的概念婚姻法,是规定婚姻家庭关系的发生、终止,以及夫妻、父母、子女和其他一定范围的亲属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婚姻法的调整对象我国的婚姻法是广义的婚姻法,而不是狭义的婚姻法,它既调整婚姻关系,又调整家庭关系。从内容上看,我国的婚姻法实际上是婚姻家庭法。“婚姻法”一词是在扩大的意义上使用的。婚姻法第二章以结婚为名,第四章以离婚为名,第三章以家庭关系为名,第一章总则和第五章有关救助措施法律责任的规定也兼顾婚姻和家庭。从范围上来看,就纵的方面而言,包括婚姻家庭关系的发生和终止的全过程;就横的方面而言,包括婚姻家庭主体之间、近亲属之间的各种权利义务关系。婚姻是家庭的基础,夫妻关系既是婚姻关系,又是家庭关系的核心。婚姻关系和家庭关系是两种既密切联系又有区别的社会关系。所谓婚姻关系,是男女两性因结婚而形成的关系,它只存在于具有合法夫妻身份的男女两性之间。其范围包括:婚姻的成立、婚姻的效力和婚姻的终止。所谓家庭关系,是指以婚姻为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