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章 机电运输设备、材料安全管理办法一、 机电设备操作规程、安全措施编制审核制度1.大型设备必须逐台制定专门的规程,采掘设备及各种重要设备如龙门吊、行车、井下各类开关、绞车等型号有自己对应的专门操作规程。其它设备可依据类别编写通用操作规程。2重大工程或异于普通操作、安全系数降低的运行操作必须针对性地编写安全技术措施。3.设备操作规程必须由使用该设备的队机电技术员编写,要求在使用前一星期必须编写完毕;安全技术措施由施工队机电技术员编写,必须在施工或操作三天前编写完毕。4.缩写设备操作规程必须仔细阅读说明书和各类资料,熟悉该设备的各种扶参数并且能时行正确操作。5.编写操作规程必须按该设备操作的全过程仔细编写,从对各类司机和操作人员的要求、开机前的准备、运转启动程序、操作中同时检查的项目、应立即停机的情况、正常停机顺序、常见故障分析处理等各方面仔细推敲,主通风机必须有返风操作,采煤机掘进机必须有冷却、喷雾水及使用油脂的规定参数等。6.操作规程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电业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工程规程的相关内容,文字简明扼要,条理清晰,不准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