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金融机构体系 一、名词解释1、金融机构凡专门从事各种金融活动的组织,均称为金融机构。2、金融中介机构 指专业化的融资中介人,以发行融资证券的方式汇集各种期限和数量的资金,并进行集中运作,投向需要资金的社会各部门,促进了资金从盈余者向资金短缺者的流动。3、 投资银行专门从事股票与债券投资活动,代办发行或包销证券,并为企业提供长期信贷服务的银行。4、专业银行 指专门从事指定范围内的金融业务、提供专门金融服务的银行。专业银行一般有其特定的客户群和业务范围。目前各国主要的专业银行包括投资银行、不动产抵押银行、开发银行、储蓄银行和进出口银行。 5、政策性银行 由政府投资建立,按照国家宏观政策要求在限定的业务领域从事信贷融资业务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其业务经营目标是支持政府发展经济,促进社会全面进步,配合宏观经济调控。其资金来源主要依靠财政拨款、发行政策性金融债券等方式,有特定的服务领域,不与商业银行竞争。 6、信用合作机构 由个人集资组成的以互助为宗旨的合作性金融组织。这些合作机构以互助、自助为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