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勘查活动业务范围(试行)一、区域地质调查在选定地区的范围内,充分研究和利用已有资料,运用科学的地质理论和技术方法,进行全面系统的综合性的地质调查研究工作。其主要任务是通过地质填图、找矿、矿产资源远景调查和综合研究,阐明区域内的岩石、地层、构造、地貌、水文地质、地球物理、地球化学等基本特征及其相互关系,研究矿产的形成条件和分布规律,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国土整治、环境地质、科学研究和进一步的地质找矿工作,提供基础地质资料。区域地质调查工作的范围,一般按国际标准进行分幅,或按工作任务要求划分。按工作的详细程度可分为小比例尺(1比100万,1比50万)、中比例尺(1比25万,1比20万)和大比例尺(1比5万,1比2.5万)区域地质调查。二、海洋地质调查应用海洋地质、地球物理和地球化学等调查手段探测海底地形、地质构造、海底岩石、沉积物及海底矿产等所进行的海洋区域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和矿产地质等地质调查研究工作。其主要任务是使用各种海洋地球物理探测仪器和地质取样及钻探设备,开展海底地形地貌调查、海洋底质调查、海底浅层结构探测、海底热流测量、海洋重力测量、海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