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 贯彻落实: 农业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 的通知 (农经发 2014 12号)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检查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 (农办经 2015 8号)严格执行: 湖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实施办法 (湘农联 2015 251号)(以下简称 办法 ),确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工作的实施。 一、指导思想以中央新一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要求为指针,以真实、完整、安全、效能为原则,全面收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形成的档案和数据
2、资料,保护广大农民切身利益,维护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二、工作原则1、实行 “ 四同步 ” 制档案工作应与承包地确权工作实行同步管理,做到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同验收,在承包地确权工作验收时统一安排承包地确权档案的验收。县(区)、乡镇、村级组织以及参与农村承包地确权工作的项目承担技术公司、有关单位应当将承包地确权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纳入总体工作计划和工作程序。二、工作原则2、实行分级负责制承包地确权档案工作坚持 “ 谁经办、谁负责 ” 的原则,文件材料形成单位对形成的全部文件材料按照 办法 的规定进行收集、分类、整理、编目及移交;市级农经部门和档案部门开展业务培训,组织进行检查;县(区
3、)级农经部门负责组织与承担承包地确权档案的形成、保管、移交任务;县(区)级档案部门负责对承包地确权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归档和移交工作进行业务培训和监督指导,并做好本地确权登记档案的接收进馆的准备、档案成果验收和永久安全保管工作。 三、工作内容(一)纸质资料1、收集范围纸质资料分为综合管理类文件材料、确权类文件材料和纠纷调处类文件材料。各市、县、乡、村对照 湖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实施办法 附件 1的 湖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文件材料分类、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来收集文件材料,全部归入同级农经部门的全宗集中管理。三、工作内容(一)纸质资料1、收集范围综合管理类文件材料包括市、县、乡、村各级在确权工作中形成的综合管理类文件材料,归入到确权办或者经管局的文书档案卷宗保存,以后随文书档案移交进馆。三、工作内容(一)纸质资料1、收集范围纠纷调处类文件材料属于专门档案资料,单独归档的主要是县级经管部门经办的有特大影响的纠纷调处案件,列入县级经管部门相应的纠纷处理专项档案中。一般性的通过协商、协议解决的争议纠纷案件直接归入农户档案类。 三、工作内容(一)纸质资料1、收集范围确权类文件材料单独作为一个大类进行管理,以卷为单位进行整理,确权登记档案包括成果汇总类和农户档案两部分,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成后及时整理归档并经验收合格后移交进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永久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