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股利分配第一节 利润分配概述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1)依法分配原则;(2)资本保全原则;(3)充分保护债权人利益原则;(4)多方及长短期利益兼顾原则。利润分配的项目分配项目提取比例备注法定公积金弥补亏损后税后利润的10%当盈余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主要用于弥补公司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任意公积金由股东会决定股利原则上应从累计盈利中分派,无盈利不得支付股利。【提示】作为上市公司申请公开增发或配股的重要前提条件,还强调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若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也可用盈余公积金支付股利。利润分配的顺序第一,计算可供分配的利润。第二,计提法定公积金。第三,计提任意公积金。第四,向股东(投资者)支付股利(分配利润)。第二节股利支付的程序和方式一、股利支付的程序我国股利分配决策权属于股东大会。股利支付过程中的重要日期股利宣告日即公司董事会将股东大会通过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