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预算会计第十四章 事业单位收入的核算本 章 目 录第一 节 事业单位收入 概述第二节 事业单位收入的核算第一节 收入概述事业单位的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为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拨入专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和其他收入等。事业单位收入的概念,具有以下几层含义:n 事业单位的收入是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而取得的n 依法取得的。n 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取得的n 具有非偿还性一、收入的含义一、收入的含义事业单位的收入依据其来源渠道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类:(一)财政补助收入财政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按核定的预算和经费领拨关系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事
2、业经费,包括正常经费和专项资金,不包括国家对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投资。(二)上级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二、收入的分类二、收入的分类(三)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四)经营收入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五)附属单位缴款附属单位缴款是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交纳的各项收入。(六)其他收入其他收入是指上述范围以外的收入,如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第二节 事业单位收入的核算v 1、 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拨入专款、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以及事业收入,应当在 收到款项 时予以确认。v 2、经营性收入应当在提供劳务或发出商品,同时收讫销货款或者取得 索取销货款凭据 时予以确认。v 3、对于长期项目的确认,应当根据 当年完成进度 予以确认。 v 4、其他收入以单位 实际收到的数额 予以确认。v 5、当事业单位取得的收入为非货币资金时,应根据有关凭证,在 收到货物及凭证时 予以确认;若没有凭证可供确认的,参照其 市场价格 确定。三、三、 收入的确认收入的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