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大兴安岭 第二届 全民创业 工艺品大赛实施方案 为充分展示 我区工艺品创作的优秀成果 ,提升工艺品 创 作水平和开 发能力,在更高平台上推出一批地 域 文化 特色明显、市场适销对路的 工艺产品, 推动我区工艺品行业创新做强。 经地区领导同意 , 决定 举办大兴安岭 第二届 全民创业工艺品大赛 , 具体 方案如下 。 一、大赛主题 扬技能之帆 启梦想之旅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 大兴安岭地区全民创业领导小组办公室 大兴安岭地区发展管护区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 、大赛时间 及地点 ( 一) 大赛举办时间: 2018 年 5 月末 6 月初 (二) 大赛举办地点:另行通知 四、参赛 范围
2、 大赛面向全区广泛征集作品。 参赛对象年龄、职业不限,凡从事工艺品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工艺美术师、手工艺制作者以及对 我区 工艺品 创作 有浓厚兴趣的社会各界人士等均可 在所属县区局创业办报名参赛。 2 五、参赛作品 类别 及 要求 (一)作品类别 1、 木雕(根雕)类; 2、桦树皮制品类; 3、 玉石雕刻类; 4、其它类。 (二) 作品 要求 1、 参赛 作品 能够体现我区 文化特色、地域特色 、 人文特色 和时代精神 , 突出精品意识。 2、 参赛作 品 内容 积极 向上, 构思巧妙, 具有 创造性 、 观赏性、艺术性、 经济性 和收藏价值,具有市场 开发 潜力。 3、
3、 作品设计体现原创精神或有自主知识产权,如发现 剽窃 、 抄袭,取消参赛资格; 4、参赛作品必须是我区工艺品创作者的作品,区外作品不得参赛。 六 、比赛 安排 (一) 大赛作品 征集阶段: 各县区局根据 方案要 求组织参赛选手认真 填写 作品申报表 ,以便于展厅的确定及布展。 作品申报表 登记 截止日期为 5 月 10 日。 (二)大赛 作品 初评阶段 ( 5 月 11 日至 5 月 25 日) :对各县区局 申报 的作品进行筛选以确定最终入围 专家 评审的作品。 3 ( 三 ) 大赛作品 专家 评 审 阶段 ( 5 月 26日至 6月 10日) :为保证大赛评 审 活动的权威性,按照公开、公
4、正、公平的原则,组委会将邀请专家、学者、权威人士组成评审委员会 , 并严格依照制定的评选标准和程序 对入围作品 进行评 审 确定获奖作品。 七 、 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 、特别奖 、优秀组织奖 。获奖者将获得由大赛组委会颁发的 奖牌、 荣誉 证书及相应奖金。 获奖名额由组委会 及专家评审组 根据参赛作品数量和质量确定。 八、评审标准 (一) 创意构思 : 作品主题表达明确,立意新颖,构思巧妙,底蕴深厚 , 美观大方。 (二) 制作工艺 : 工艺 精良 , 制作 精湛,创作手法或处理方法具有独到性。 (三) 外 观 表现 : 造型美观,结构紧凑,特色突出,具有纪念
5、 性、艺术 性、 实用性、 收藏性。 (四) 选材合理得当 : 对材料、材质、工艺、造型、花色的组合应用具有独特性和艺术性。 ( 五 ) 文化内涵: 具有地域特色 、文化特色 ,对 当 地民俗习惯 和 传统技艺的保护、挖掘、传承 具 有 深刻 体现。 九 、 相关要求 4 (一) 各县区局按照方案要求 积极组织发动,认真做好参赛人员和参赛作品的落实 工作 。 力求在去年大赛基础上深度挖掘、推陈出新。每个县区局参赛作品不超过 20 件。 (二)各 县区局要抓住 大赛的有利时机,充分 发挥 各类 媒体的宣传作用,引领带动更多 人员在 工艺品 创 作领域实现创业就业。 (三) 参赛作品由各县区局统一组织运输和保管,采取企业自愿参与的原则。作品运输、布展和参赛过程中出现损坏、丢失由参赛企业和个人自行负责。 (四) 对获奖作品采取企业与个人自愿的原则,由地区创业办标注作者姓名,统一组织参加地区、省、国家展览活动,展示我区工艺品的良好形象。 十、 大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洪涛 联系电话: 0457-2751923 13555079845 邮 箱: 大兴安岭地区全民 创业领导小组办公室 大兴安岭地区发展管护区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 年 3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