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经济法讲义:银行业法司法考试经济法讲义:银行业法。2014年司法考试复习的大幕已经拉开,很多考生投入了新一年的复习之中。为了帮助广大考生更好地进行复习,法律教育网整理了银行业法的名师讲义,希望能够帮到大家。精彩链接:司法考试经济法讲义:消费者法司法考试经济法讲义:竞争法2014年司考经济法:食品安全控制2014年司考经济法:消费税法一、商业银行的组织 1组织形式: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具有法人资格。适用公司法。 商业银行法规定了设立商业银行最低注册资本限额。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银监会可以调高该限额。 2审批:应当向银监会申请经营许可证,并凭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3分支机构 设立分支机构必须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并颁发经营许可证。分支机构不必按行政区划设立。 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在总行授权范围内依法开展业务,其民事责任由总行承担,但是在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当事人。 拨付各分支机构营运资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总行资本金总额的60%。 4变更的审批 商业银行有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