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机械化保护性耕作示范推广项目检查考评办法机械化保护性耕作示范推广项目的检查考评工作是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为了加强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的检查考评工作,根据农业部和我省有关项目管理文件精神,结合我省保护性耕作项目实施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检查考评的范围与依据 范围:每年正在执行的机械化保护性耕作示范推广项目。依据:项目建设任务书(项目实施方案)、机具购置合同。 二、检查考评的组织 1项目的检查考评工作,由省农机局统一安排部署。农业部保护性耕作项目和省级重点项目由省农机局负责组织检查考评,非重点项目由市级农机局组织检查考评。省、市农机局抽调有关专家分别组成项目检查考评组,对农业部项目、省级重点项目和非重点项目进行现场检查考评,结合平时抽查情况,分别进行打分排序。 2保护性耕作项目的检查考评工作每年进行一次,从每年10月份开始,到11月底完成。项目检查考评结束后,各市局将非重点项目县项目自查报告(格式见附件1)、打分排序结果上报省农机局科技外经处,经审查汇总后向全省通报检查考评结果。到期需要验收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