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工业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第二稿)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高等教育法,大力推进大学生创新行动计划,切实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社会主义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进一步做好我校本专科生综合测评工作,表彰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促进优良校风、学风建设,特修订本办法。第一章 总则笫一条 凡具有本校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含创新实验班学生),均有参加综合素质测评的权利和义务。第二条 学生在学年综合素质测评中要坚持正当竞争,实事求是,诚实守信原则,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的利益。第三条 综合素质测评分为德育测评、智育测评和文体素质测评。综合测评的总积分(S)由德育测评积分(D)、智育测评积分(Z)和文体测评积分(T)三个方面组成,其中:德育测评积分占20%,智育测评积分占70%,文体测评积分占10%。综合测评总积分S按以下公式计算:S=0.2D+0.7Z+0.1T第二章 德育测评第四条 德育测评是对学生思想品质、集体观念、学习态度、组织纪律、社会实践等方面进行测评,由基本分、加分和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