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洲里市新课程课堂教学评价标准(修订稿) 有效的课堂教学评价是新课程理念转化为教学行为的保证。为了使我市广大教师在课程改革中有一个“路标”,使课堂教学尽快与新课程改革相适应,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和质量,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特修定新课程课堂教学评价标准,望广大教师在使用过程中再提改进意见。一、新课程课堂教学评价的核心理念以学生在课堂教学中的学习状态评价课堂教学,即以“学”评“教”是新课程课堂教学评价改革的核心理念。新课程课堂教学应从学生在课堂学习中的主动性和有效性,从学生在课堂上的认知、能力、情感等方面的发展程度来评价课堂教学质量和教师教学基本功情况,具体表现在学生课堂中呈现的参与交往状态、思维状态和学习达成状态。二、新课程课堂教学评价标准(见附表)三、新课程课堂教学评价标准操作说明(-)参与交往及思维状态状态没有学生积极参与交往的课堂,就谈不上是有效教学。教师在课堂上既要营造一个民主和谐的氛围,又要为每个学生创设能够充分参与学习和表现自己的机会,使知识成为引发学生思考的对象。在教学中应该尽可能的引发学生的思考和参与,使学生始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