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发布时间:2005-01-19点击次数:150各网省电力公司: 强制性电力行业标准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已由国家经贸委批准发布,于2001年7月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原电力工业部1981年颁发的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即行废止)。现将国家经贸委关于发布的通知(国经贸电力2001409号,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国家经贸委通知中所提出的各项要求,组织学习、贯彻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研究落实各项电网安全措施,认真执行加强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管理的若干意见(另发),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保障对用户的可靠供电。附件:关于发布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的通知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前言 本标准对1981年颁发的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进行了修订。 制定本标准的目的是指导电力系统规划、计划、设计、建设、生产运行、科学试验中有关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的工作。同时,为促进科技进步和生产力发展,要鼓励采用新技术,例如,紧凑型线路、常规及可控串联补偿、静止补偿以及电力电子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