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和 安全自动装置评价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 关于颁发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和安全 自动装置评价规程的通知 (87)水电电生字第106号 现正式颁发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评价规程,自1988年1月 起执行。原1978年颁发的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动作统计和分析方 法及其后所发的补充规定同时停止执行。 新规程要求用电子计算机进行动作统计分析及评价,各单位应积极作好准 备。 在执行本规程中如有问题,希随时告部。 1987年11月26日 1总则 1.1本规程主要是从技术上分析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以下统称保护 装置)的动作;从技术原则、原理接线、试验运行、制造工艺、元器件质量等各方 面总结经验;反映出继电保护、断路器、调度通信等各专业在运行维护、基建、 设计、制造等方面的问题。因此,不能用继电保护动作正确率作为对继电保护人 员工作的考核指标。 1.2电力系统各级继电保护专业部门,对其所管辖的保护装置的动作情况,按照 本规程认真地进行统计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