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社会实践学分网上申请步骤说明根据关于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决定(宁大政200799号)要求,为保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有效实施,方便学生申请创新创业活动学分,现公布网上申请细则,请相关同学根据标准在创新创业学分申请网站上进行学分申请。申请步骤如下:联系人:王旭冰()教务管理系统我的个人页面创新创业学分申请检索申请递交申请备注:1、获得省级、市级以上先进小分队、先进个人,团队每位成员可申请2个学分。2、参加校院集中组织的、有指导老师参与的活动,并有相应成果,或获得校级先进个人或成果奖,团队每位成员可申请1个创新学分。3、申请理由格式为:本人于XXXX时间参加XXXX暑期社会实践团队(并获得宁波大学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称号),据此申请X个学分。4、若团队中有非本学院成员,则需上交实践证明。证明包括小分队名称、队长、活动时间、指导老师、实践内容,证明人,并盖上相关学院的章后,于7月23前上交到生命学院学工办。5、联系方式(短号/长号)必需填写,以便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