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部分 专利申请及事务处理第一章专利申请文件及手续1.引言申请人就一项发明创造要求获得专利权的,应当根据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在专利审批程序中,申请人根据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或者审查员的要求,还需要办理各种与该专利申请有关的事务。申请人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以及在专利审批程序中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统称为专利申请手续。申请人提出专利申请,向专利局提交的专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和摘要或者专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简要说明等文件,称为专利申请文件;在提出专利申请的同时或者提出专利申请之后,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其他相关当事人在办理与该专利申请(或专利) 有关的各种手续时,提交的除专利申请文件以外的各种请求、申报、意见陈述、补正以及各种证明、证据材料,称为其他文件。办理各种手续应当提交相应的文件,缴纳相应的费用,并且符合相应的期限要求。2.办理专利申请的形式专利申请手续应当以书面形式(纸件形式) 或者电子文件形式办理。2.1书面形式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专利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