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考试教育学部分教师职业道德一、教师职业道德的概念教师职业道德,简称师德,是指教师在其职业生活中,调节和处理与他人、社会、集体、职业工作关系所应遵守的基本行为规范或行为准则,以及在此基础上所表现出来的观念意识和行为品质。其内涵的主要旨意:一是揭示了教师职业道德的独特性,说明了它是教师这一职业所特有的,是与教师这种职业密切联系的专门性道德,是教师在其现实职业生活中应遵守的和应具有的。二是揭示了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内涵,说明教师职业道德不止是教师在职业生活中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和行为准则,还包括教师从这些规范或准则中内得而成的观念意识和行为品质。二、教师职业道德的作用(一)教师职业道德的认识功能教师职业道德的认识功能是指其帮助教师正确认识自己在教育活动过程中对他人、集体、社会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一定的道德观念和道德判断能力。1教师职业道德的认识功能表现在它明确区分教育活动中的“真善美”和“假丑恶”,从而使教师在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辨别哪些教育观念是正确的、符合人性的,哪些教育观念是错误的、违反人性的,哪些教育行为是有利的、应该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