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骨科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上篇 第一章 医院管理工作制度一、请示报告制度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院领导或有关部门请示报告:1. 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的病员时;2. 凡有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截肢、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和自制药品首次临床应用时;3. 紧急手术而病员的单位领导和家属不在时;4. 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和贵重药品,发现成批药品变质时;5. 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6. 购买贵重医疗器械及重大经济开支报批时;7. 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8. 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院外会诊、参加会诊、接受院外任务时;9. 参加院外进修学习,接受来院进修人员等。10. 国内、外学者来院访问、交流、开展临床诊疗活动。二、卫生工作制度1. 把爱国卫生运动列入医院工作的议事日程。成立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或小组,每年至少开会四次。2. 为服务人群提供卫生与健康宣传教育服务,提高卫生与健康意识,增进服务人群的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