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质检监200515号关于印发小麦粉等15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修订)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04年,有36项新颁布实施的国家标准涉及已纳入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11类食品。为此,总局组织专家对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糖、味精)、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面米食品、膨化食品等15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进行了修订,并已将总局在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工作的通知(国质检监2004133号)和关于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工作的补充通知(质检监函200419号)中提出的有关要求补充到了新修订的审查细则中。现将修改后的小麦粉等15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修订)印发你们,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总局原下发的关于印发小麦粉等5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质检监 2002192号)和关于印发肉制品等10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通知(国质检监函2003516号)同时废止。 附件:1小麦粉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