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文译法English Translation of Public Signs 第3部分 商业服务业Part 3: Commercial Services1 范围DB11/T 334本部分规定了商业服务业双语标识英文译法的原则。本部分适用于商业服务业公共场所双语标识的英文译法,也适用于跟文化相关的服务行业领域。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GB 18106 零售业态分类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3.1商业 commerce主要指商品在流通环节中的批发活动和零售活动。3.2服务业 service industry包括住宿业、餐饮业、美容美发业、洗染业、修理业、典当业、拍卖业、租赁业、摄影业、家政业、旅馆业的企业和从业人员。4 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