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静止轨道空间电台(星座)技术资料申报表国无管表 16 NG_ 卫星(座)操作者数据申请表编号 操作者名称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人 联系电话 Email 地址 星座数据星座系统名称 所有者名称卫星网络资料名称所属国家 轨道面数总卫星数 星座系统启用日期 年 月 日 卫星轨道平面数据序号轨道高度(km)相邻轨道平面间隔()轨道平面倾角()升交点赤径()偏心率主半长轴 (km)近地点幅角()远地点/近地点(km)环地周期(min)每轨道平面卫星数卫星相位间隔()每周期卫星工作时间(min)/ / / / / / / 卫星数据卫星名称 所属轨道面序号卫星网络资料名称台站类别 卫星在轨道平面上的初始相
2、位角度 卫星状态 主用 备份 卫星发射日期 年 月 日卫星启用日期 年 月 日 预计终止日期 年 月 日 波束数据 波束名称 波束种类 收/发波束 波束长半 轴(km) 饱和通量密度( )2/mdBW最大发射 功率(W) 天线方向 性图 G/T 等值线图文件 EIRP 等值线图文件 链路数据发射 接收链路类型所属波束名称通信对象名称 频率范围(MHz)带宽(MHz)极化方式频率范围(MHz)带宽(MHz)极化方式饱和通量密度( )2/mdBWG/T 值(dB/k) EIRP值(dBW)备注 表号 /2006 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制 填表说明1. 此表适用于申请设置非静止轨道的空间电台
3、时填写。若为星座系统,则需填写表中“、”两栏关于星座系统的信息,若为单颗卫星,则不需填写“、”栏数据。2. 表右上角的“NGSO_” ,系指“技术资料申报表编号” ,由用户填写或者由无线电管理机构指导用户填写。当用户需要修改已设台站的数据时,必须使新填表格中的技术资料申报表编号与原技术资料申报表中的该栏编号相同;当用户需要增加已建网络中的台站时,本栏则按原编号顺序延续编号。3. “申请表编号”栏,系指申请设台时“无线电台站设置申请表”的编号。新设台站时由无线电管理机构填写此栏,变更已设台站数据或者在已建网络中增加台站时,时由用户填写原有台站的申请表编号。4. “操作者名称”栏,填写卫星(座)实
4、际操作者的名称。5. “星座数据”中的“卫星网络名称”栏,系指按照星座在国际电联公布的网络名称(注意与申报电联的资料一致) 。若为单颗星则不填此项。6. “轨道平面的倾角”栏,系指从北极望南极看,逆时针运动的轨道平面与赤道平面的夹角。7. “升交点赤经”栏,系指在赤道平面从春分点至卫星南北跨越赤道平面点方向,进行逆时针测量的轨道平面的升交点的赤经。8. “近地点幅角”栏,系指轨道平面内升交点到近地点的角度。9. “主半长轴”栏,系指轨道长轴的一半。10. “每轨道平面卫星数”栏,请在“/”的左侧填写平面上主用卫星数量, “/”的右侧填写平面上备用的卫星数量。11. “卫星名称”栏,系指对外公布
5、的商业名称。英文名称则填英文,中文名称填写中文,若都有则分别填写在此栏中。12. “台站类别”栏,按以下填写:(注:若为多种业务的需填写所有对应的业务电台代码) EA:卫星业余业务的空间电台; EB:卫星广播业务的空间电台(声音广播) ; EC:卫星固定业务的空间电台;ED:空间遥令空间电台; EE:卫星标准频率业务的空间电台; EF:卫星无线电测定业务的空间电台;EG:卫星水上移动业务的空间电台; EH:空间探索空间电台; EI:卫星移动业务的空间电台;EJ:卫星航空移动业务的空间电台; EK:空间跟踪空间电台; EM:卫星气象的空间电台;EN:卫星无线电导航业务的空间电台; EO:卫星航空
6、无线电导航业务的空间电台;EQ:卫星水上无线电导航业务的空间电台; ER:空间遥测空间电台; ES:卫星间业务电台; ET:空间操作业务空间电台; EU:卫星陆地移动业务的空间电台; EV:卫星广播业务的空间电台(电视);EW:卫星地球探测业务的空间电台; EY:卫星时间信号业务的空间电台; QT:其他。13. “卫星网络资料名称”栏,系指在国际电联公布的网络名称(注意与申报电联的资料一致) 。若为星座系统,则不填此项。14. “波束数据”和“链路数据”栏,需要与“卫星数据”栏对应着填写。15. “波束名称”栏,填写波束的具体名称,收发波束应分别填写。如果波束名称栏不够,请填写续表,续表中“、
7、”栏数据不用填写, “”栏数据中只需填写“卫星名称”栏即可。16. “波束种类”栏,请按以下填写:0:点波束; 1:区域波束; 2:半球波束; 3:全球波束; 4:赋形波束; 5:机械可移动波束; 6:其他。17. “G/T 等值线图文件”栏系指上行波束填写, “EIRP 等值线图文件”栏系指下行波束填写。可以附件或电子的格式提供,将附件名称填写在对应的项中即可。18. “链路类型”栏,请按以下填写:0:用户链路,系指通信终端与卫星之间的通信链路;1:馈线链路,系指关口站或其他主站与卫星之间的通信链路;2:星间链路,系指卫星之间的链路;3:信标链路,系指用于测控卫星的链路。19. “通信对象名
8、称”栏,系指链路为星间链路时,填写与该空间电台通信的卫星(座)的名称,若为其他链路则不填此栏。20. “带宽”栏,系指对给定的发射类别而言,在规定条件下恰能足以保证传输信息,并能满足所要求的速率和质量的频带宽度,即必要带宽。可以填写信道带宽。21. “极化方式”栏,按以下填写: V:垂直极化; H:水平极化; RL:左旋圆极化; CR:右旋圆极化; QT:其他。22. “G/T 值”栏,系指链路为接收时填写。23. “EIRP 值”栏,系指链路为发射时填写。 24. 如果“链路数据”栏不够,请填写续表,续表中“、”栏数据不用填写,但“”栏数据中需填写“卫星名称”栏。25. “所属波束名称”栏,信标若采用单独的天线或不属于某个波束,则不需填写此项。26. “EIRP 覆盖图”栏,系指信标由单独天线发射时填写此项,否则只需填写“信标功率”栏。可以附件或电子格式提供,将附件名称填写在对应的项中即可。27. “饱和通量密度”栏,系指链路没有所属波束时填写。28. 如需填写续表,其资料申报表编号与前表相同,并在“备注”部分中“表号”栏“/”左侧填写该表的顺序号,右侧填写表的总数。例如,2/4 表示此资料表编号下共有 4 张申请表,此表为第二张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