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N专线接入业务协议甲方 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孙海鉴于:1.甲方由于业务发展需要租用乙方LAN专线业务。2.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向甲方提供LAN专线业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相信赖,有偿使用,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第一条 定义1.1“电路”:终端设备之间的连接媒介,是信号和信息的传输通道。1.2“一站式服务”:在一点完成相关的电信业务服务,如:业务咨询,受理,收费以及故障受理、技术支持等。1.3“端到端”:由乙方提供的经电信网络的骨干层,接入层到甲方端设备的网络集成。1.4“网络割接”:因工程施工、网络建设等原因,对现有的传输干线及相关系统进行必要的修改、调整、搬迁和改造等活动。1.5“一次性费用”:在接入过程中需要的相关费用,如:手续费,测试费等。1.6“月使用费”:按月收取的租用业务的租费及网络使用费。1.7“速率”:甲方终端(不含)到数字集线器或园区交换机之间的线路和设备能支持的最大信息传送能力,是在理想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