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无形资产的账务处理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商誉等。企业所拥有的无形资产,可以依法转让。企业转让无形资产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转让其使用权,二是转让其所有权。无形资产使用权的转让即无形资产出租,而无形资产所有权的转让主要表现为出售无形资产,此外,也包括用无形资产抵偿债务、用无形资产换入非货币性资产等。用不同方式转让无形资产,其相应的会计账务处理方法不同。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及营业税税目注释规定: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应纳营业税额按照营业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转让无形资产的营业税税率为5。由于不同方式转让无形资产的会计账务处理不同,相应地转让无形资产应交营业税的账务处理也不相同。(一)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应交营业税的账务处理无形资产使用权的转让仅仅是将部分使用权让渡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出让方仍保留对该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因而仍拥有使用、收益和处置的权利。受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