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7 年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分配 表 单位:万元 一、按“因素法”分配( 1420.76 万元) 项 目 县区 资金 分配依据 备 注 (一)生态保护因素(权重约 8.8%,共125 万元) 1、生态示范创建 ( 120 万元) 吴兴区 40 国家生态区 120 万元(吴兴区、南浔区各 40万元,开发区、度假区各 20 万元); 参照以往补助资金分配比例。 南浔区 40 湖州开发区 20 太湖度假区 20 2、生态文明教育基地 ( 5 万元) 吴兴区 2 根据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等环保设施的 公众开放活动接待量测算。 南浔区 2 湖州开发区 1 (二)污染防治因素(权重约 81%,共115
2、0.26 万元) 1、大气污染治理( 438 万元) 吴兴区 225.5 ( 1)用于 乡镇空气自动站补助 ,根据站点个数和 24.5 万元 /站点 的标准进行分配 ,其中吴兴区 6 个、南浔区 10 个、湖州开发区 1 个、太湖度假区 1 个;( 2) 用于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根据区年度企业整治任务数进行分配 。 南浔区 573.5 湖州开发区 55.5 太湖度假区 24.5 2、水污染防治( 241.26 万元) 吴兴区 87.73 按照“水十条”考核断面个数和水质,根据区断面个数和水质进行分配,其中 II 类断面水质权重为 1, III 类断面水质权重为 0.5。 南浔区 21.94 湖
3、州开发区 87.73 太湖度假区 43.86 3、土壤污染防治( 30 万元) 吴兴区 15 按照 “ 土十条 ” 方案进行分配,用于区里编制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开展土壤污染调查等任务工作 。 南浔区 15 (三)监测与监控运维因素(权重约5.2%,共 74万元) 吴兴区 26.6 按各区废 水自动监控设备基本套数、废水自动监控设备加装套数、废气自动监控设备套数为系数测算,吴兴区(分别为 12 套、 8 套、3 套),南浔区(分别为 19 套、 8 套、 5 套),开发区(分别为 4 套、 1 套、 2 套),度假区(分别为 1 套、 1 套、 0 套) 。 南浔区 37 湖州开发区 8 太
4、湖度假区 2.4 (四)考核因素(权重约5%,共 71.5万元) 吴兴区 19.5 根据 “美丽湖州”“五水共治”“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 等子因素综合考核确定,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 合 格、不 合 格的系数分别为 1、 0.8、 0.6、 0。 其中, 2016 年度“美丽湖州” 考核 , 四区均为优秀; 2016 年度“五水共治”考核 , 四区均为优秀; 2015年度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考核吴兴为优秀,南浔为良好,湖州开发区和度假区为合 格。 以上因素加权后,吴兴系数为 3、南浔为 2.8、湖州开发区 2.6、太湖度假区 2.6。 南浔区 18.2 湖州开发区 16.9 太湖
5、度假区 16.9 二、按“项目法”分配( 1512.24 万元) 项 目 市级单位 资金 主要内容 备 注 市生态环保重点工作推进创建 业务经费 市环境保护局 303 用于环保各项规划编制 。 环保各项监控及执法系统通讯租赁经费项目 市环境监察支队 65 用于监测监控系统运行维护 。 智慧环保项目建设项目 269 用于监控能力建设 。 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 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 120.24 用于自动站运行、 VOC 在线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维护、比对监测费用 。 PM2.5 及 VOC污染解析 150 用于选取特定点位按不同时间段对城市环境空气中的 PM2.5 和 VOCs 进行监测和分析,出具相关评估报告 。 仪器设备购置项目 400 用于 监测能力建设 。 空气质量监测自动站建设 45 用于空气自动站监测监控能力建设 。 太湖水厂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 160 用于采购溶解氧、 PH、浊度、水温、电导率、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总氮、生物毒性等水质自动监测设备以及数据采集传输设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