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 财 政 部 文件中国人民银行 国土资发2007 277 号国土资源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财务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为加强土地管理,规范土地储备管理行为,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 1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 100 号)等有关规定,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制定了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国土资源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二七年十一月十九日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完善土地储备制度,加强土地调控,规范土地市场运行,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建设用地保障能力,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