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我国商业银行的“三道防线”中国农业银行内控与法律合规部总经理 郑鑫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三道防线”的制度安排发轫于1997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加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指导原则(下称指导原则)。此后,监管规定不断演变,商业银行经营形势日趋复杂,实践安排中对“三道防线”防什么、谁来防和怎么防的问题见仁见智,莫衷一是。因此,有必要通过对相关问题的深入分析,明晰概念,统一认识,为商业银行优化“三道防线”设置提供思路和借鉴。 一、商业银行“三道防线”的发展演变1997年,人民银行发布了指导原则,要求金融机构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设立顺序递进的三道监控防线:即一线岗位监督、部门岗位制衡以及监督部门监控等三道防线。2002年,指导原则被废止。此后人民银行、银监会规范性文件未再对“三道防线”进行规定。2001年以后,证监会、国资委和保监会先后发布规范性文件,从内部控制或者风险管理角度对“三道防线”设置提出了明确要求。具体而言,证监会规定与指导原则的思路相同,都是从内部控制的角度设置防线;国资委和保监会则是从风险管理的角度提出“